涉及黑心油案的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,一審被判16年,上訴移審到智慧財產法院審理,上午首次開庭時,高振利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強調,雖然油品標示不實,但並不構成詐欺取財罪,請求法官,從輕量刑。

淺色夾克,黑色長褲,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,帶著手銬,在兩位法警陪同下,從台北看守所押解出來,前往新北市的智慧財產法院出庭,羈押將近三個月,高振利精神看來還不錯,但步入法庭前,仍顯緊張,抬頭四處張望。

而在法庭上,高振利全權交由辯護律師發言,律師則指出,儘管油品標示不實,但一審法官沒有扣除成本,就認定高振利詐欺,獲得巨額不法所得,判他16年。另外也沒有銅葉綠素對人體有害的事証,所以並無構成違反食管法的條件,請求法院,從輕量刑。

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(102.11.6):「我要跟中華民國的人,說聲抱歉。」

由於去年10月,大統公司爆出混油案,在正常油品中,攙入廉價棉籽油和銅葉綠素,彰化地院因此依「虛偽標示罪」、「詐欺取財罪」,違反食品生管理法攙偽等罪,重判16年徒刑,高振利期望,能在二審翻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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