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仲丘案,法醫石台平昨天作證說,洪的死亡原因原勾選「他為」,後來軍事檢察官說,家屬很在意死因,希望可以改為「他殺」,才順應家屬的意思勾選「他殺」。

對於「他為」是何人所為,他說法也矛盾,先說操練的人沒注意、應該負責,後來又說「和戒護士無關」,他認為是「制度殺人」。但軍法是處罰行為人,「他為」和誰有關,「他殺」是誰下手,他沒給答案,律師群都「霧煞煞」。

另外,石台平回答律師詰問時說,如果事發當天下午三點就停止操練,洪仲丘就不會中暑死亡。他的回答等於切斷了陳奕勳「凌虐致死」的因果關係,因為陳奕勳是在當天早上負責操練,離下午三點還有8個小時,如果沒有凌虐致死,何來「他殺」。

洪仲丘案昨天開庭,石台平證稱,沒看過洪操練畫面,是根據軍事檢察官描述,判斷洪是過度體能操練導致運動型中暑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,他認為洪剩一周就退伍不該關、BMI達33「體能這麼差」,關他要很小心、應該要有很多配套,軍方沒做好,但也強調「關他是長官行政裁量權」,是制度問題。

石台平面對律師群詰問時,數度說出禁閉室忽略高溫環境及洪的體質能否負荷,還表示「睡眠不足不至於造成熱中暑」、一般人「沒經驗看不出中暑」,但「操練者要注意」,這些說法都與「應注意而未注意」有關,偏向「過失」,而非「他為」或「他殺」,律師群都要求「記明筆錄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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